窗外的梧桐叶被风掀起,沙沙作响,我的手指抚过书架上那本泛黄的《小王子》,忽然想起七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夜。那是我与书第一次真正相识的时刻——母亲将这本书放在我的床头时,玫瑰花瓣般的晚霞正透过纱帘,落在扉页烫金的星星图案上。书籍于我,是童年藏匿秘密的树洞,是青春迷茫时的指南针,更是灵魂深处永不熄灭的灯塔。
一、初遇:在字句间栽种好奇的种子
小学四年级的数学课上,我曾因一本《趣味数学谜题》与书结下不解之缘。那天,老师布置的"鸡兔同笼"题让全班鸦雀无声,而我前夜恰巧在书中见过类似解法。当我在黑板上用"抬脚法"写下步骤时,粉笔摩擦的沙沙声里藏着心跳如鼓的雀跃。那一刻,书页间跳跃的数字仿佛化作翩跹的蝴蝶,带着我穿越思维的迷雾。自此,我开始像候鸟追逐季风般追逐书本,从《安徒生童话》里人鱼公主的泡沫,到《城南旧事》中骆驼队的铜铃声,文字逐渐织成一张网,打捞起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象。
二、痴迷:月光与手电筒的秘密盟约
初二那年迷上金庸武侠小说,我常在熄灯后蜷缩在被窝里,借着手电筒的微光与杨过共闯绝情谷。某个深冬夜晚,母亲掀开被角时,暖黄的光晕正笼罩着《神雕侠侣》里"十六年后,在此相会"的句子,书页上的泪痕还未干透。那支被没收的手电筒,至今仍躺在书桌抽屉里,成为青春最鲜活的注脚。正如苏轼"旧书不厌百回读"的箴言,这些与书"斗智斗勇"的时光,让阅读不再是单向的汲取,而成了灵魂与文字的共舞。
三、顿悟:在墨香中照见生命的镜像
真正读懂《活着》,是在高三晚自习的走廊。路灯将梧桐叶的影子拓印在"福贵牵着老牛走向夕阳"的段落上,远处教学楼的白炽灯像散落的星子。书中老人说"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让我在模拟考失利的阴霾中忽然窥见生命的韧性。那天我在日记里写道:"原来书籍早在我们经历风雨前,就悄悄备好了治愈的良药。"这种跨越时空的情感共振,恰如普鲁斯特在玛德琳蛋糕滋味中重获的似水年华。
如今再翻开《小王子》,折角处仍留着当年用荧光笔勾画的句子:"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只是很少有人记得。"书架上的每本书都像一扇任意门,带我穿梭于李清照的藕花深处、简·爱的桑菲尔德庄园、三毛的撒哈拉星空。它们教会我:读书不是用眼睛扫描铅字,而是让文字化作血液,在脉搏里奔涌成新的生命。当台灯的光晕再次笼罩书页时,我知道,这场与书的对话,将永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