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内容最新

admin82025-03-23 15:21:38

发展党员制度是中国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质量的核心机制,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最新实践要求,其核心内容可总结如下:

发展

一、基本原则与总要求

1. 总方针

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相统一。

2. 发展原则

  • 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
  • 动态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需定期考察、动态调整,确保队伍质量。
  •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1. 确定条件

  • 申请人需年满18岁,自愿提交入党申请,党组织须在1个月内派人谈话。
  • 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 2. 培养教育

  •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教育引导和定期汇报。
  • 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通过党课学习、社会实践等方式强化理论教育和思想锤炼。
  • 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基层党委每年分析队伍状况。
  •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

    1. 基本条件

  • 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
  • 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 2. 政治审查

  • 审查内容包括政治立场、历史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及亲属政治背景。
  • 采取函调、外调等方式,流动人员需征求户籍地和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 3. 集中培训

  • 由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与审批

    1. 支部大会程序

  • 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 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
  • 2. 党委审批

  • 党委在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审批前需指派专人谈话并签署意见。
  • 未经培训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发展,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予发展。
  •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1. 教育考察

  • 编入党小组参与组织生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考察一次。
  • 预备期满前需组织民主评议,通过后提交转正申请。
  • 2. 流动党员管理

  • 工作调动时需及时转交档案材料,无法转移组织关系者需持《流动党员活动证》。
  • 六、监督与责任制度

    1. 公示与备案

  • 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接收前需公示(一般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
  • 基层党委需定期审查发展材料,建立电子台账(如“党员E先锋”系统)。
  • 2. 责任追究

  • 对违规发展、材料造假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包括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等。
  • 最新动态(2025年)

  • 计划制定:基层党组织需提前报备年度发展计划,重点发展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
  • 培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超2年未发展需重新培训,确保教育时效性。
  •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近年各地实践要求,体现了制度的最新完善方向。如需具体操作模板或地方性细则,可参考相关组织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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