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多地机关单位实践经验,保密工作实施方案可围绕以下核心内容展开:
1. 组织架构与责任机制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涉密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上岗、在岗、离岗全周期管理,加强对临时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
2. 制度建设与定密规范
制定《保密工作十不准》等具体制度,明确涉密文件管理、会议保密、网络设备使用等要求。
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由专人负责密级确定、变更及解密,杜绝随意定密或漏定。
3. 教育培训与宣传
定期开展全员保密教育,结合“人人话保密”活动及警示教育,提升保密意识。
新入职、涉外人员及领导干部需接受专项保密培训。
4. 技术防护与设备管理
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设备物理隔离,禁止接入互联网,配备专用存储介质并粘贴密级标识。
手机及移动终端使用需遵守“十严禁”,如禁用录音、拍照功能,禁止连接涉密网络。
5. 监督检查与应急处置
定期开展保密自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流转、网络传输、设备存储等环节。
建立泄密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泄密行为立即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保密守则“十不准”核心内容
综合多地文件及最新修订的《保密法》,保密守则“十不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通用行为规范
1. 禁止泄露秘密
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国家秘密,不在私人通信、公共场所谈论涉密内容。
2. 涉密载体管理
不准擅自复制、销毁涉密文件,禁止携带涉密载体进入公共场所或带回家中。
3. 设备与网络使用
不准将涉密计算机、U盘等接入互联网,禁止在非涉密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4. 文件与会议保密
不准在无保密保障场所阅办涉密文件,涉密会议禁止携带手机并需开启信号。
重点补充条款
5. 涉外与媒体管理
不准在涉外活动或接受媒体采访时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经审批。
6. 通信与传输限制
不准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或普通邮政传递涉密信息,禁止使用未加密传真。
移动终端专项要求
(部分单位细化“手机使用十严禁”)
严禁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禁止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场所禁用手机录音、拍照,重要会议需设置手机屏蔽柜。
三、实施与监督建议
1. 分层管理:针对不同岗位制定差异化保密责任清单,如领导干部需落实“十个管好”(管好人员、文件、会议等)。
2. 技术支撑:部署保密专用设备(如涉密碎纸机、信号),定期更新网络安全防护系统。
3. 动态调整:根据新修订的《保密法》(2024年施行)完善制度,强化对新兴技术(如云存储、AI)的保密管控。
参考资料整合:河南省教育厅、中央保密委员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及多地机关单位文件,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