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宣誓誓词内容
根据《中国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入党宣誓誓词为: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该誓词自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写入党章后沿用至今,是党员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体现了党的基本要求。
二、成为预备党员后宣誓时间
1. 宣誓时间规定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举行,具体时间由党组织安排,但必须在预备期内完成(预备期一般为1年)。根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宣誓仪式“应及时举行,不宜拖延”。
2. 常见安排方式
3. 宣誓程序
包括奏唱《国际歌》、宣读名单、宣誓、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等环节,通常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
三、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综合了党章规定及实际党组织操作惯例,具体安排以所在党组织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