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法规与基本原则
1. 立法目的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2. 右侧通行原则
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右侧通行规则。
3. 交通信号灯规则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示(需减速准备停车)。黄灯闪烁时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4. 道路定义
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
二、行人安全规范
1. 基本要求
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侧路边行走。集体出行需排成纵队,避免分散。
2. 过马路规则
优先使用人行横道(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禁止中途折返。
3. 禁止行为
不在车行道嬉闹、坐卧停留,不翻越护栏或突然横穿马路。禁止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三、机动车驾驶规范
1. 基本要求

驾驶人需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禁止伪造、变造号牌或证件,违者处200-2000元罚款。
2. 行车安全
超车需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或鸣笛示意,超车后立即开启右转向灯返回原车道。
恶劣天气需减速,高速公路行驶不得低于规定最低时速(否则记3分)。
3. 酒驾与安全带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且不得申请增驾大型车辆。驾驶及乘车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四、非机动车与骑行规范
1. 自行车与电动车
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需下车推行。
2. 骑行安全
转弯时需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禁止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并行追逐。
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岁者。
五、交通事故与处罚规则
1. 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承担全责,吊销且终生禁驾。车辆在道路外发生事故参照《道交法》处理。
2. 扣分与处罚
闯红灯记6分,使用伪造证件记12分。拖车不得收取费用,违规收缴属违法。
3. 车辆管理
扣留车辆需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非法安装警报器或改装车辆者,并处罚。
六、特殊场景与注意事项
1. 儿童安全
12岁以下儿童乘车需使用安全座椅,不得坐副驾驶位;骑车需家长陪同。
2. 大型车辆避让
远离大车转弯内轮差区域(约2米),避免进入驾驶盲区。
以上内容综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多项交通规则,涵盖基本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可参考相关法律原文或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