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狗,名字叫“乐乐”。它浑身雪白的绒毛像一团柔软的棉花糖,圆溜溜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尾巴总是高高翘起,像一朵盛开的蒲公英。第一次见到乐乐时,它才刚满月,缩在纸箱里瑟瑟发抖,但一闻到牛奶的香气,立刻探出小脑袋,用小舌头急切地舔着碗沿,那副憨态可掬的模样让我瞬间喜欢上了它。
乐乐的性格既机灵又顽皮。每天清晨上学前,它总会叼着我的书包带子不放,仿佛在说:“带上我一起吧!”直到我假装生气轻拍它的小爪子,它才委屈地松开嘴,蹲坐在门口目送我离开,眼神像星星一样亮晶晶的。记得上个月,邻居家的猫偷溜进院子偷吃鱼干,乐乐瞬间竖起耳朵,如离弦的箭般冲过去,挡在猫咪面前发出低沉的警告声。可当猫咪炸毛时,它又突然歪着脑袋趴下,用爪子轻轻拨弄对方的尾巴,把对峙变成了嬉戏。
最让我感动的是它的陪伴。去年冬天我发烧卧床,乐乐整整两天守在我床边。夜里迷迷糊糊间,我总感觉有团温热的小毛球轻轻贴着我的手臂,偶尔用湿润的鼻子碰碰我的额头,仿佛在测量体温。妈妈告诉我,那几天它连最爱的肉骨头都吃得心不在焉,时不时就要跑回房间查看。
如今乐乐已经三岁了,依然保持着初见时的活力。每当我坐在书桌前写作业,它就安静地趴在脚边,把我的拖鞋当成枕头,偶尔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夕阳透过纱窗洒在它洁白的毛发上,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这一刻的静谧仿佛能让时光停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