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所有机动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及非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与管理。
3. 管理原则: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服务居民”原则,确保道路畅通、停车有序。
第二章 车辆进出管理
1. 登记与通行
业主车辆需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信息,办理通行证或录入车牌识别系统;外来车辆需业主确认后登记,领取临时停车卡。
禁止3吨以上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车进入(特殊情况经物业批准除外)。
出租车原则上不得入内,特殊情况(如接送老弱病残)限时10分钟内驶离。
2. 行驶规范

进入小区需减速慢行(限速1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超车或占用消防通道。
装载货物车辆需接受门卫查验,运出贵重物品需业主签字确认。
第三章 车辆停放管理
1. 车位分类
固定车位:业主通过购买或租赁获得,需停放至指定位置;违规占用他人车位或公共区域,物业可锁车、公示或采取强制措施。
临时车位:供访客及未租购车位的业主使用,超时未驶离物业有权处理。
2. 停放要求
车辆须按划线区域停放,禁止压线、跨位或占用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
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需停入指定车棚,禁止楼道或公共场所停放。
3. 安全责任
车主需自行保管车内财物,物业不承担保管或赔偿责任;车辆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物业。
禁止在小区内修车、洗车、试车或进行其他影响环境与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违规处理
1. 违规类型
未登记或伪造通行证进入小区;占用他人车位或禁停区域;超速、鸣笛等扰乱秩序行为。
2. 处理措施
首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通知,第三次公示或取消车位使用权;情节严重者物业可锁车、拖移,费用由车主承担。
因违规停放导致安全事故,车主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 本制度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解释,修订需经业主大会讨论并公示。
2.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执行,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引用来源:
车辆登记与通行证管理
车位分类与违规处理
安全责任与停放规范
如需更详细条款或个性化调整,建议结合当地法规及小区实际情况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