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涵盖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准则以及内在品质的培养。以下结合政策文件、学术观点和实践方法,从基本规范、理论内涵及修养方法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
根据教育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需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准则:
1. 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杜绝违背国家政策的言行。
2. 爱岗敬业:忠诚于教育事业,勤恳工作,乐于奉献,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3. 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保护学生安全与权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不以分数为唯一评价标准。
5.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抵制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
6. 终身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适应教育改革需求。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进一步细化要求,强调坚定政治方向、传播优秀文化、廉洁自律、公平诚信等,明确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内涵
1. 道德层次性(蒋红斌观点):
师德分为三个层次:
教师需从“常德”做起,追求“盛德”境界。
2. 公私德融合性:
教师私德(如言行举止)因职业特殊性具有公德属性,需内外一致。例如,校外行为可能影响校内师生关系,要求教师加强自我约束。
3. 内化与外化统一:
师德不仅是外在规范(“礼”),更需内化为信念(“德”),通过教育实践体现,如关爱学生需转化为具体行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 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
2. 榜样示范与自我提升:
3. 内省与慎独:
4. 制度约束与社会监督:
四、政策支持与时代要求
教育部通过多份文件(如教基〔2000〕28号、教人〔2003〕9号)强调师德建设的必要性,要求各地结合法规学习师德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新时代背景下,教师需适应素质教育、信息化教育等新挑战,以师德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规范与内化的统一,既需遵循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也需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反思和榜样学习实现道德升华。教师应以“常德”为基础,追求“盛德”境界,在公私德融合中践行育人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