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活动,明确工程总承包指承包单位对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 发包与承包要求

发包条件:投资项目需完成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需在核准或备案后发包。
资质要求:总承包单位需具备设计、施工双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行为:代建、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不得作为总承包方;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一般不得参与投标(特殊情况除外)。
3. 风险分担机制
建设单位需承担的主要风险包括:材料价格波动超合同约定幅度、不可预见地质条件变化等。
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与标准
1.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
管理框架:覆盖项目管理策划、合同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绿色建造等19个模块,强调“五位一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协同。
核心制度:
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职责,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
全过程管理:包括前期策划、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等环节。
2. 行业标准制定原则
行业标准需符合国家技术政策,重点针对安全、环保、节能等领域,不得与国家标准冲突。
三、质量管理与责任体系
1. 主体责任划分
建设单位需依法招标、提供真实资料,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或暗示降低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需建立质量责任制,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对施工质量负全责。
勘察、设计单位需按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对成果真实性负责。
2. 质量检查与验收
过程控制:实行自检、互检、专职检查三级制,重点监控隐蔽工程签证及变更调整。
竣工验收:需具备完整技术档案、试验报告及各方质量合格文件。
四、地方实践与特色制度
1. 上饶市城管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项目部管理制:成立专项项目部,负责人由局领导兼任,统筹前期手续、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全流程。
变更与资金管理:重大调整需经项目部会议研究并报批,资金拨付实行多级审核制。
2. 项目管理企业资质与服务
项目管理企业需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等至少一项资质,服务范围涵盖前期策划、合同监督、竣工验收等。
禁止项目管理企业与施工、材料供应企业存在利益关联,防止利益输送。
五、重点法规与政策文件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强制规定五类工程必须监理(如国家重点工程、大型公用事业等),并明确质量保修责任。
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每五年复审一次,需及时修订或废止与国家标准冲突的内容。
引用来源:上述内容综合参考了国家部委文件、行业标准及地方实践等,如需进一步了解细则可查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