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放射科规章制度中关于放射诊疗管理的制度范文框架,综合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多来源资料整理而成: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 目的
确保放射诊疗安全、规范运行,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公众健康,遵循《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等法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放射科诊疗设备使用、辐射防护、患者管理、质量控制及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全流程。
二、设备管理
1. 采购与维护
设备购置需符合国家标准,安装后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每日开机前检查设备状态,每季度维护一次,故障设备立即停用并报修。
2. 操作规程
仅持证人员可操作设备,进修人员需在指导下工作。
曝光前确认机房内无无关人员,关闭防护门并启动警示灯。
三、患者管理
1. 检查前准备
医生需评估检查必要性,向患者说明辐射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去除检查部位金属物品,更换无伪影衣物。
2. 特殊人群防护
孕妇非必要不进行放射检查,儿童检查需监护人签字。
对邻近敏感器官(如甲状腺、性腺)使用铅防护用品。
四、辐射防护
1. 场所防护
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控制区与非控制区分隔明确。
配备铅衣、铅围裙等防护用具,定期检测防护性能。
2. 人员防护
工作人员需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年接受健康检查及辐射防护培训。
操作时遵循“时间、距离、屏蔽”原则,减少暴露。
五、质量控制与应急管理
1. 质量保证
建立影像质量评价体系,定期校准设备参数,存档检查记录至少15年。
每月开展集体读片会,分析疑难病例并优化流程。
2. 应急预案
制定设备故障、辐射事故等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发生事故时立即上报,对受照人员启动医学追踪。
六、人员健康管理
1. 岗前与定期检查
新入职人员需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甲种工作条件人员每半年一次。
2. 特殊状态处理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操作高辐射设备,健康异常者调离岗位。
七、监督与责任
1. 内部检查
科室每周自查防护操作,医院每月抽查设备安全及记录完整性。
2. 违规处理
未佩戴剂量计、违规操作等行为纳入绩效考核,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放射科及医院主管部门。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最新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
参考来源:以上内容整合自多篇放射诊疗管理规范,具体实施需结合医院实际调整。如需完整模板,可进一步参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标准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