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上行公文的核心文种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其写作格式和规范要求需严格遵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行业惯例。以下是请示的写作要求和规范
一、请示的格式规范
1. 标题
2. 主送机关
3. 正文
4. 落款与附注
二、写作核心要求
1. 一文一事原则
2. 行文规则
3. 语言规范
三、范文示例(简化版)
标题:××市环保局关于增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请示
主送机关:市人民
正文:
> 近年来,我市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现有处理设施已超负荷运行。为落实国家环保政策,改善水质,拟在××工业区新建一座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预算资金2000万元(详见附件)。
> 妥否,请批复。
落款:××市环保局(公章)
日期:2025年3月29日
附注:(联系人:李××,电话:)
四、注意事项
1. 附件说明:涉及预算、政策文件等需附相关材料,按“附件:1.×××;2.×××”格式标注。
2. 紧急程度:特殊情况下可标注“特急”或“加急”,但需严格遵循审批流程。
3. 避免常见错误:如混淆请示与报告、未加盖公章、日期简写(如“2025.3.29”)等。
通过规范格式和严谨内容,请示能有效提升批复效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具体案例可参考各机关公文模板或《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