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是国家为遭遇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提供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其申请条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并结合户籍、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要求综合认定:
一、救助对象类型
1. 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爆炸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需立即救助的家庭或个人。
其他特殊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生活困难,需紧急转移安置或应急救助的群体。
2. 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严重困难的家庭。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部分地区要求申请前6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适用群体:包括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户籍及居住要求
本地户籍居民: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非本地户籍人员:
持有当地居住证或缴纳社保满1年者,可参照本地居民申请。
未满足上述条件者,需通过救助管理机构协助申请。
三、其他特殊情形
1. 低保或特困人员:即使已享受低保或特困供养,仍可申请临时救助。

2. 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困难发生在本地的流动人口(如农民工未参保失业人员)或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员,符合条件可申请。
3. 疫情等特殊影响:因疫情无法返岗、连续3个月无收入且失业保险未覆盖的群体,可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四、排除条件
以下情形可能不符合救助资格:

家庭拥有非居住类房产、多套住房(超过当地标准)、高价值机动车或金融资产超出规定限额。
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或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五、申请材料(简要)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家庭经济状况声明、授权核查书。
专项证明:医疗诊断书及费用票据(因病)、事故证明(如火灾、交通事故)、学籍及学费证明(因教育支出)等。
注意事项
急难型救助时效性:可“先救助后审批”,简化流程,24小时内先行救助。
地方差异:具体认定标准(如收入限额、救助金额)由各地制定,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
动态管理:救助后仍困难的,可转介至低保、医疗等其他专项救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请流程或具体材料清单,可参考当地民政部门发布的最新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