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未在国家层面进行新的修订(当前最新修订版本仍为2021年第三次修正版)。部分地方及行业在2025年结合国家法律要求出台了配套实施细则或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下综合国家法律核心内容及地方实践,梳理关键要点:
一、国家层面《安全生产法》核心修订要点(2021年版)
1. 强化主体责任
全员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和人员,明确职责并公示(如合肥市规定需“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
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计划、风险管控机制等,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新兴行业监管: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需根据行业特点落实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2.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求企业定期排查隐患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隐患。
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如合肥市要求依托信息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共享。
3. 法律责任与处罚
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增设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罚,如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可追究刑事责任。
行刑衔接: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需与刑事追责结合,强化执法威慑。
二、2025年地方及行业实践亮点
1. 地方性法规细化(如《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5修订)
专项资金投入:市、县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举报奖励等。
城市安全治理:加强高层建筑、危化品运输等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企业责任延伸:明确大中型企业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年度计划并监督隐患整改。
2. 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如茂名市)
裁量基准明确: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细化14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包括罚款幅度、整改要求等,确保执法统一性。
分级分类监管:根据违法程度、社会危害等因素划分裁量等级,提升执法精准度。
3. 行业应用深化(如矿业领域)
应急预案演练:企业需定期模拟事故场景,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文化培育: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强化全员参与,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管理。
三、重点条款解析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兴行业需结合特点落实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须明确劳动安全条款,禁止通过协议规避工伤责任。
第九十六条:未履职的管理人员可处1-3万元罚款,导致事故的暂停资格并追刑责。
第一百零七条:从业人员违规需接受教育或处分,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意义与趋势
法治保障升级:通过“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业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构建、企业、社会协同治理体系。
科技赋能监管: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风险监测、执法检查等全流程数字化。
责任链条压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形成全覆盖责任网络,强化追责机制。
如需具体行业或地方实施细则,可参考来源: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合肥市令、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