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结构与模板
标题:明确标注“辞职信”或“辞职申请书”。
称谓:如“尊敬的领导/公司名称”。
正文内容:
离职原因:简明陈述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通勤等),避免负面情绪。
感谢表达:对公司培养、同事支持的感谢。
离职时间:明确最后工作日,通常需提前30天通知(试用期3天)。
交接承诺:表示配合交接,站好最后一班岗。
结尾:祝福公司,落款签名及日期。
示例模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个人家庭原因(需具体说明,如“新购房屋距离公司过远,通勤时间过长影响工作效率”),经慎重考虑,现提出辞职申请,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正式离职。
感谢公司给予我的成长机会和团队的支持,在此期间我受益匪浅。离职前我将全力配合工作交接,确保业务平稳过渡。
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25年3月28日
(参考模板来源:网页1、网页58、网页8)
2. 注意事项
避免模糊表述:如仅写“个人原因”,可能影响后续维权。若实际因公司过错(如欠薪)离职,应明确援引《劳动合同法》第38条。
书面形式:通过邮件或纸质文件提交,保留送达证据(如邮件回执、签收记录)。
不签署空白文件:警惕公司要求签署“自愿离职”协议,导致补偿权丧失。
二、主动辞职争取补偿的法定情形与操作
1. 法定可获补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以下情况员工主动辞职可获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未足额支付工资或拖欠工资。
未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
强迫劳动、违规指挥(如强令冒险作业)。
劳动合同无效(如欺诈签订)。
其他法定情形:如企业单方降薪、调岗未协商一致等。
2. 操作步骤与证据收集
1. 固定违法证据:
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等书面材料。
与公司的沟通录音(需合法取得,如当面沟通时明确告知录音)。
2. 书面通知:
通过EMS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具体事由。
模板关键句:
“因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2025年1-3月工资的行为,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申请劳动仲裁:
时效:离职后1年内。
主张金额:N=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
满1年计1个月,不足半年计0.5个月(如工作1年3个月,N=1.5)。
月工资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
3. 风险规避
避免口头辞职:书面通知是维权核心证据。
协商解除协议:若企业同意补偿,需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并签署书面协议。
警惕“N+1”误区:仅在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时适用(如不胜任工作),个人主动辞职不涉及。
三、特殊场景处理
家庭原因辞职(如照顾重病家属):通常无补偿,但可尝试与企业协商“人道主义补助”。
试用期被辞退:若企业无合法理由(如未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主张赔偿金(0.5×2=1个月工资)。
个人原因辞职需注意表述清晰,避免影响潜在权益;若企业存在过错,应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补偿。关键点在于证据充分性和程序合法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定制方案(参考网页11、2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