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园长职责与管理制度
1. 全面管理责任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行政管理、教职工聘任、工作计划制定与执行,需定期组织会议并监督各部门工作。
需确保幼儿园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园舍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2. 教师团队建设
制定教职工考核标准,定期评估教师工作表现,组织业务培训与政治学习,提升团队专业素养。
协调家长工作,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家园沟通机制。
二、 教师行为规范

1. 职业道德要求
教师需遵守《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仪容仪表整洁,上班期间穿工服、不化浓妆,言行举止需为幼儿树立榜样。
2. 安全责任
教师需全程关注幼儿活动,避免意外伤害,若因失职导致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如医疗费用的50%)。
离园前检查门窗、电源,确保环境安全;接送幼儿时需与家长当面交接,禁止陌生人接走。
三、 考勤与工作纪律
1. 考勤制度
教职工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扣款(如每次10元),旷工每日扣200元。
请假需提前申请,病假需提供证明,事假每月不超过3天,婚产假按政策执行。
2. 工作纪律
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串班聊天,手机调至静音,禁止处理私事。
教师需按计划备课、组织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更改课程内容。
四、 教育教学管理
1. 教学规范
教师需提前备好教案,使用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如户外活动每天≥2小时)。
定期更新主题墙饰,制作教具,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或论文。
2. 卫生保健
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疑似传染病需立即隔离并上报,班级每日消毒。
培养幼儿卫生习惯,指导正确洗手,定期测量身高体重,做好健康档案管理。
五、 奖惩与违规处理

1. 奖励机制
全勤教职工每月发放全勤奖(如50元),学期末无安全事故的班级奖励教师。
对改善办园条件、教学成果显著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2. 违规处罚
体罚、虐待幼儿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教师,扣发绩效工资,严重者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违规补课、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六、 家长工作与沟通
教师需通过家园联系本、家长会等渠道定期反馈幼儿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发生幼儿受伤或异常情况时,需当日与家长沟通,避免矛盾升级。
七、 其他管理制度
1. 物品管理:班级物品需登记造册,离职或调岗时需交接清楚,损坏需赔偿。
2. 财务规范:收费需公示标准,禁止收取赞助费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引用来源说明:以上内容综合自《幼儿园管理条例》、各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及地方教育部门规定。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园所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