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一次考核
多数地区和学校将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通常在学年末或年末集中开展。例如:
1. 高校年度考核:如陕西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合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覆盖整个学年。
2. 中小学统一安排:部分地区的教育局要求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师德考核,例如泰兴市教育局在2023年度考核通知中明确将师德考核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部分。
二、每学期一次考核
部分学校采取学期制考核,即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师德评价,全年共两次。例如:
1. 学期末考核:如青岛某小学的师德考核制度规定“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全年共两次。
2. 双周期评估:某些中小学要求每学期进行师德自评、学生评议等环节,综合两次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考核依据与特点
1. 考核周期灵活性:教育部文件强调师德考核需纳入常规管理,但具体周期由地方或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常见周期为一年或一学期。
2. 与业务考核挂钩:师德考核结果通常与教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直接关联,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3. 多维度评价方式:包括教师自评、学生/家长评议、同事互评、领导综合评定等,部分高校还通过线上系统完成流程。
具体查询建议:不同地区或学校的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学校官网或教育部门文件确认本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