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的填写需严格遵循法定要求,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注销程序(普通注销或简易注销)。以下是关键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综合多个地区的操作规范和模板整理而成:

一、申请书填写核心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填写全称(如“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按营业执照信息准确填写。
企业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法定代表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2. 注销原因
需明确具体原因,例如: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股东会决议解散;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
3. 清算情况说明
清算组备案:列明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并提供备案通知书文号(如适用)。
债权债务处理:说明已清偿完毕,并附清算报告(普通注销需提交,简易注销可豁免)。
对外投资及分公司处理:若涉及对外投资或分公司,需明确已清理完毕。
4. 公告信息
公告日期及媒体:例如“2025年X月X日于《XX日报》刊登注销公告”。
公告期:普通注销为45天(个人独资企业60天),简易注销公告期缩短至20天(部分地区如浦东新区为10天)。
5. 适用程序选择
是否简易注销:若符合条件(如无债权债务、未开业等),勾选“是”,并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6. 申请人声明
由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声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二、填写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
所有填写内容需与提交的营业执照、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一致。若材料虚假,可能导致注销被驳回或后续法律责任。
2. 日期规范
涉及清算组成立、公告发布等日期的填写需精确,建议在正式提交前核对,避免因日期错误导致重填。
3. 特殊情形处理
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无需提交清算报告,但需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书。
存在未结事项:如税务未清缴、分支机构未注销等,需先完成相关手续再申请注销。
4. 格式要求
使用A4纸打印或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避免涂改。线上申请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件。
三、参考模板(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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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XXX市监清备〔2025〕XXX号
注销原因:因股东会决议解散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注销登记情况:已办理完毕,无分公司
是否适用简易注销:否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已清算完毕,无未清偿债务
公告情况:已于2025年1月1日在《XX日报》发布公告,公告期45日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盖章)
日期:2025年3月29日
四、辅助资源与流程
1. 线上办理
上海、北京等地支持“一网通办”平台(如“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可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系统提供智能预检功能,提示材料缺失或异常情况。
2. 线下提交
材料清单通常包括:
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或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证明(普通注销需提供)。
3. 咨询渠道

可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如北京咨询电话)或通过平台在线留言。
通过规范填写并附齐材料,企业可高效完成注销登记。若涉及复杂情形(如股东失联、债务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服务机构。